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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电视节目制作委员会网站使用注册协议

 欢迎您加入“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电视节目制作委员会”参加交流和互动,为充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并最大限度地发挥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电视节目制作委员会网站平台的互动交流效能及作用,请您在提交信息前仔细阅读以下须知:
一、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电视节目制作委员会遵循“团结、联络、协调、服务”的工作宗旨,致力于电视事业的发展与繁荣,主要从事电视栏目、电影、电视剧、纪录片以及广告专题片的制作研讨和交流,举办有关节目交流、展评、评奖、理论研讨、业务培训、人才、技术、信息服务等活动。以促进中国电视内容与技术的融合为出发点,以互动电视应用的标准化为主线,综合国内、国际互动电视发展的规律与经验,形成、完善并推广中国电视行业之规范,促进业内交流。
二、全国电视栏目信息查询系统”将实现全国电视栏目的集合化,为全国各地电视机构及电视人提供查询服务。
三、全国电视节目主创人员信息库”提供全国电视主创人员信息,更好更快捷地实现相互交流、合作的需求。
四、对有关电视栏目、电视节目等工作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
五、为方便电视节目制作委员会及时开展各项工作并及时反馈结果,请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留下必要的联系方式,我们将对您提交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填写虚假内容或无实质性内容的信息,工作人员有权将其作为无效件处理。
六、注册用户应随时更新注册资料及发布的信息,以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
七、本网站向用户提供的帐号及密码只供注册用户使用。如果用户将帐号或密码丢失或被盗,应及时重新设置密码。用户造成的帐号失密,应自行承担责任。
八、若发现本网站发布的信息不准确或发生错误,以及其它错误行为,应及时发送通知邮件至委员会专用邮ctaatv@126.com联系解决。
九、为提高信息处理质量和效率,请用户不要重复提交相同内容的信息。
十、用户对注册及发布的全部信息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发表任何信息或留言时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社会道德规范,不得利用本网站信息平台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十二、发表留言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讲究社会公德,做到用语文明、言之有物、论之有理。
十三、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电视节目制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对发布的信息认真审核负责,积极协调有关单位进行工作。
十四、本网有权注销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完整的用户和删除不真实、不完整的产品信息或与本网主旨无关的任何信息。
十五、本网有权在通知或不通知的前提下终止本协议,有权拒绝向任何会员提供或者继续提供任何服务。本网有权修改入网规则和服务范围,以上权利皆不必说明理由。
十六、本网亦保留修改本协议的权利。
十七、如遇不可抗力,造成数据遗失,请您予以谅解和支持!
十八、以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归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电视节目制作委员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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