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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视金鹰奖实施细则
作者: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时间:2014/3/20阅读次数:225

第一条  为保证中国电视金鹰奖评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国电视金鹰奖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第十九条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中国电视金鹰奖将按电视剧、电视剧演员、电视剧创作单项、电视文艺节目、电视纪录片、电视文艺和纪录片创作单项、电视动画片、电视公益广告片、电视节目主持人共九项进行评选。

第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电视艺术家协会,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艺术局,中国视协中央电视台分会,中国视协新华社分会等单位,做为中国电视金鹰奖报名受理单位,应分别邀请由电视艺术家、专家学者及有关部门的代表组成申报参评金鹰奖推选小组(成员应不少于7人),依照《金鹰奖章程》和《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对申报作品进行资格审核认定,并组织进行作品的初审评议,推荐出参评中国电视金鹰奖的作品。推荐作品时应参考视协会员和观众的意见,报名受理单位不得向申报者收取报名费、参评费及赞助等各种费用。

各报名受理单位初审后推荐的申报参评作品目录清单、推选小组成员名单,需提交中国电视金鹰奖组委会办公室备案。

以上方式外如还发现有优秀作品遗漏,中国电视金鹰奖组委会可作特别推荐,具体程序为:组委会如需在本届参评作品外推荐作品参加评选,应有两位组委会委员提议,以会议决议的形式进行表决,通过后方可参加金鹰奖相关奖项的评选。

第四条  申报参评的电视作品必须是于2012年3月1日至2014年2月28日间(电视剧作品延长至2014年3月10日)在地市级(含)以上电视台播出过,各类电视作品须为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电视制作单位制作。每报名受理单位向中国电视金鹰奖组委会办公室报送参评作品的总数限定在30部以内。其中,电视剧、电视文艺节目、电视纪录片各不超过6部,电视动画片、电视公益广告片各不超过4部,电视节目主持人不超过4人。

第五条  申报中国电视金鹰奖的展播要求

为便于参与评选的观众了解申报作品的情况,中国电视金鹰奖组委会将在观众投票评选启动时,将参评作品在指定官方网站上进行全片展播,并于中国金鹰电视艺术节闭幕式当晚24时截止。申报中国电视金鹰奖的各节目版权所有单位,须以书面形式向报名受理单位确认,是否允许中国电视金鹰奖组委会在投票期间,以公益观摩方式使用其版权;是否允许获奖作品在中国视协指定官方网站供中国视协会员进行内部观摩调阅。

中国电视金鹰奖各报名受理单位,须在各申报作品版权所属单位提交的展播确认函上加盖公章。

第六条  各报名受理单位需按评选通知的要求向中国电视金鹰奖组委会办公室报送含有《中国电视金鹰奖参评登记表》、收视率调查表、作品、版权所有单位确认函等相关材料的可移动存储设备,或登录中国视协官网上传上述材料。报送时间以寄出邮戳或官网上传时间为准,不得超过截止日期。

第七条  《中国电视金鹰奖参评登记表》由中国电视金鹰奖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印制,报名受理单位可按原样复制,也可在网上下载。

《中国电视金鹰奖参评登记表》需由报名受理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

第八条  申报参评各类评选,应按类别提供相关如下材料:

(一)电视剧:①《中国电视金鹰奖参评登记表》(含导演阐述、内容简介、分集梗概)2份;②该剧收视率调查表1份;③版权所有单位确认函1份;④登录中国视协网站(Jyvote.Ctaa.Org.cn)上传含有《参评登记表》、作品(flv格式)、剧照、演员生活照等材料,也可以报送含上述内容的可移动存储设备一套。   

(二)电视文艺节目:①《中国电视金鹰奖参评登记表》(含导演阐述)2份,需注明播出的年、月、日(如栏目类节目需注明栏目期号);②该节目收视率调查表1份;③版权所有单位确认函1份;④登录中国视协网站(Jyvote.Ctaa.Org.cn)上传含有《参评登记表》、作品(flv格式)、剧照等材料,也可以报送含上述内容的可移动存储设备一套。

(三)电视纪录片:①《中国电视金鹰奖参评登记表》(含编导阐述或拍摄大纲)2份,文学撰稿或解说词1份;②该片收视率调查表1份;③版权所有单位确认函1份;④登录中国视协网站(Jyvote.Ctaa.Org.cn)上传含有《参评登记表》、作品(flv格式)、剧照等材料,也可以报送含上述内容的可移动存储设备一套。

(四)电视动画片:①《中国电视金鹰奖参评登记表》(含导演阐述、内容简介、分集梗概)2份;②该剧收视率调查表1份;③版权所有单位确认函1份;④登录中国视协网站(Jyvote.Ctaa.Org.cn)上传含有《参评登记表》、作品(flv格式)、剧照等材料,也可以报送含上述内容的可移动存储设备一套。

(五)电视公益广告片:①《中国电视金鹰奖参评登记表》(含创意说明)2份;②该片收视率调查表1份;③版权所有单位确认函1份;④登录中国视协网站(Jyvote.Ctaa.Org.cn)上传含有《参评登记表》、作品(flv格式)、剧照等材料,也可以报送含上述内容的可移动存储设备一套。

(六)电视节目主持人:①《中国电视金鹰奖参评登记表》(含业务简历)2份;②版权所有单位确认函1份。③登录中国视协网站(Jyvote.Ctaa.Org.cn)上传含有《参评登记表》、本年度主持的30分钟节目汇编(flv格式),少数民族语节目上应打汉语字幕及附汉语文字稿)、主持人主持节目照、生活照等材料,也可以报送含上述内容的可移动存储设备一套。

第九条  参评作品要求片头片尾完整、音画清晰,分别标明片名和集序。报送的文字材料要相应地注明作品名称、主创人员姓名、制作单位。

所有申报材料中必须标明参评作品的版权所有者的单位全称、主创人员名单及版权所有者单位联系人的姓名、通讯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

所有报送参评的材料将做为评选资料留存,不再退还。

第十条  金鹰奖组委会办公室负责提供全部参评作品目录供观众、中国视协会员、金鹰奖评委会评委进行投票推选。

第十一条  金鹰奖评选步骤

(一)第一阶段:投票产生作品奖及创作单项奖

观众、中国视协会员、金鹰奖评委会评委三方对参评本届金鹰奖的电视剧进行投票推选。经相加观众、中国视协会员、金鹰奖评委会评委三方投票得分后,分别产生相当于实际设奖数3倍比例的电视剧作品奖的候选提名排序,并根据排序结果确定获奖作品。金鹰奖评委会评委对电视文艺节目、电视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电视公益广告片进行投票,产生电视文艺节目作品奖、电视纪录片作品奖、电视动画片作品奖、电视公益广告片作品奖。

金鹰奖评委会评委分别对候选提名作品中的电视剧创作单项、电视文艺和纪录片创作单项进行投票评选后,产生电视剧创作单项奖、电视文艺和纪录片创作单项奖。

(二)第二阶段:投票产生电视剧演员奖、电视节目主持人奖

观众、中国视协会员、金鹰奖评委会评委分别对候选提名作品中的电视剧男女演员按照演员奖设奖数额的3倍比例进行投票推选;同时对所有参评主持人按照主持人奖设奖数额的3倍比例进行投票推选,经相加三方投票得分后分别产生观众喜爱的电视剧男女演员奖及电视节目主持人奖的候选提名排序,并根据排序结果确定获奖者。

第十二条  提名范围内的电视剧男女演员和电视节目主持人都将做为受邀请的获奖候选者参加颁奖活动,未出席颁奖活动者即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由排名其后者依次递补。最后,在金鹰节颁奖典礼上公布男女演员获奖者和电视节目主持人获奖者的名单。

第十三条  如有外籍与港台电视艺术人员(含演员、电视节目主持人)参评并成绩突出的情况,评委会可在原设奖项外另授予外籍与港台电视艺术人员特别荣誉奖。特别荣誉奖报中国文联批准后,对外公布。

第十四条  中国电视金鹰奖评选中,观众可选互联网投票或手机短信投票任一种方式参与金鹰奖观众投票评选活动,每位观众限投一票,多投无效。中国视协会员以电子邮箱方式投票;金鹰奖评委会评委投票方式为评委会无记名投票。

互联网投票和短信投票将会有广告收入,中国视协将在评奖活动结束后,将涉及互联网及短信投票的收入经第三方(即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并向社会公布。收入将捐给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设立电视文艺创作基金,用于鼓励电视文艺创作。

投票期间不公布各奖项的获票数,各获奖奖项的获票数在颁奖后供查询。

第十五条  中国金鹰电视艺术节设立观众奖,包括观众最喜爱的电视剧男演员奖、观众最喜爱的电视剧女演员奖、观众最喜爱的电视节目男主持人奖、观众最喜爱的电视节目女主持人奖共计四个,观众奖项完全由观众投票产生。在中国电视金鹰奖观众投票推选结束后,观众投票数排名第一者将分别获得“观众最喜爱的电视剧男演员奖”、“观众最喜爱的电视剧女演员奖”、“观众最喜爱的电视节目男主持人奖”及“观众最喜爱的电视节目女主持人奖”。

第十六条  本细则由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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